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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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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4-17 17:24:36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招录

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南山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

(一)参加人员

体能测试达标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试NSB01-NSB04岗位面试人选。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5422日(星期二)上午9:30-10:00报到;未在当天10:00前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18楼(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三)相关要求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当在指定区域就坐,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2.考生应按照抽签号顺序参加面试,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NSB04职位的考生须提供A1机动车驾驶证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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