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权同志(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黄振东同志(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本院日常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综合办公室、研究室。 戴龙宁同志(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分管司法警察大队、机关纪委、督察室、机关党办以及工、青、妇工作、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刘群英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粤海人民法庭、蛇口人民法庭。 钟华同志(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西丽人民法庭、沙河人民法庭。 林伟奋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工作。 华瑜同志(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黄振东同志开展工作。 王远同志(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院长管理执行局工作。 张豪同志(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刘群英同志开展工作。 梁艳芳同志(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钟华同志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