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公告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我院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数为30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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