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6604 日期:2019-4-17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委托,就其所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1243-456OTC190660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 标的内容 数量 委托金额 评标方法 食堂外包服务 一项 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零伍佰贰拾元整(¥1,260,520.00)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7日至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9年4月24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7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3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6年3月以来)在经营活动(含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 标 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联 系 人:史科 联系电话: (0755)86608079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晓慎、杜磊、吴丹余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 传 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邮 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812482829710001 开户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http://www.cgzx.sz.gov.cn)、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