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6日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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