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5执恢1258号案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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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3-13 16:04:09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 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
法官

联系电话

1

2024)粤0305执恢1258

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陈晓华、武汉盛海邻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人民币690877.45

2024)粤0305执恢1258执行财产分配方案

肖丹

0755-86608491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313日—2026316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