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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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5-28 17:59:28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1

2025)粤030568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焦建

刘丽杰

390096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焦建委托其母亲刘丽杰代收

廖磊辉

0755-86608197

2

2026)粤030588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深圳市华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周洪桥

李月如

12000

案外人李月如误操作将转至他人款项转进被执行人账户

廖磊辉

0755-86608197

3

2026)粤0305125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梁娜

李卓骏

85860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梁娜委托其小孩李卓骏代收

廖磊辉

0755-86608197

4

2026)粤0305125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梁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

93749.54

案涉房产优先债权

廖磊辉

0755-86608197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529日—2026531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