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1 |
(2025)粤0305执680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焦建 |
刘丽杰 |
390096元 |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焦建委托其母亲刘丽杰代收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2 |
(2026)粤0305执883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
深圳市华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周洪桥 |
李月如 |
12000元 |
案外人李月如误操作将转至他人款项转进被执行人账户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3 |
(2026)粤0305执1255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梁娜 |
李卓骏 |
85860元 |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梁娜委托其小孩李卓骏代收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4 |
(2026)粤0305执1255号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梁娜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 |
93749.54元 |
案涉房产优先债权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5月31日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