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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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6-11 17:32:27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1

2026)粤0305834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詹清辉

詹健

30000

唯一住房租金(第一笔),被执行人詹清辉委托其儿子詹健代收

廖磊辉

0755-86608197

2

2026)粤03056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责希梦实业有限公司、祝华安、焦明生、张翠翠

邹晓红

382536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焦明生委托其妻子邹晓红代收

廖磊辉

0755-86608197

3

2026)粤03056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时静、深圳市云山商贸有限公司

余凤兰

445824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时静委托其母亲余凤兰代收

廖磊辉

0755-86608197

4

2026)粤0305124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许开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9625.06

案涉房产优先债权

廖磊辉

0755-86608197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612日—2026614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