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1 |
(2026)粤0305执834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詹清辉 |
詹健 |
30000元 |
唯一住房租金(第一笔),被执行人詹清辉委托其儿子詹健代收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2 |
(2026)粤0305执69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深圳责希梦实业有限公司、祝华安、焦明生、张翠翠 |
邹晓红 |
382536元 |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焦明生委托其妻子邹晓红代收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3 |
(2026)粤0305执687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时静、深圳市云山商贸有限公司 |
余凤兰 |
445824元 |
唯一住房租金,被执行人时静委托其母亲余凤兰代收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4 |
(2026)粤0305执1247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许开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9625.06元 |
案涉房产优先债权 |
廖磊辉 |
0755-86608197 |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4日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