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第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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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23 16:07:51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1

2026)粤0305552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王维

王中华

人民币100000

被执行人王维委托案外人王中华收唯一住房租金。

尚冠宏

0755-86608396

2

2025)粤0305执恢416

韩佳凤

张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人民币1228505.7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为涉案房产抵押债权人,现发放抵押债权款项。


尚冠宏

0755-86608396

3

2026)粤0305292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罗鑫

林玉

人民币322920

被执行人罗鑫委托案外人林玉收唯一住房租金。

尚冠宏

0755-86608396

4

2026)粤030517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王莉

姚桂清

人民币375840

被执行人王莉委托案外人姚桂清收唯一住房租金。

尚冠宏

0755-86608396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724日—2026726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