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2026年第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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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3:58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人

联系电话

1

2025)粤0305执恢193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福临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深圳市南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福临苑业主大会

人民币329,544.96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作情况说明表示,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替代法人开户。申请执行人书面委托并确认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油福临苑业主大会账户收款。

骆运栩

0755-86608404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810日—2026812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