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中对有关财产的处分措施,保护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与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建立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公示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
本期公示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1 |
(2026)粤0305执9745号 |
上海熠樟永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乌鲁木齐乐耕达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乌鲁木齐中盛天弘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格瑞达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鹏、翟富平、湾松岭、乔国坤 |
郭璐 |
200000元 |
财产分配方案 |
赵征 |
86608403 |
2 |
(2026)粤0305执9745号 |
上海熠樟永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乌鲁木齐乐耕达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乌鲁木齐中盛 天弘信息咨询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格瑞达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鹏、翟富平、湾松岭、乔国坤 |
郭璐 |
1531520.81元 |
财产分配方案 |
赵征 |
86608403 |
特别提示:
1、本期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6日
2、公示期为三天,如对公示的付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3、公示监督电话:0755-8660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