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艺术品公司案件执行领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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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10-14 08:00:00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5执13083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0)粤03刑终2021号生效刑事裁定书,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倪晓飞、鲜安莹责令退赔一案,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15065350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739人,本次发放案款为3065981元,按约19.60%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更多功能-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2)。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深圳数字法庭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