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6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机构(本次摇珠无财产需拍卖),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1、(2005)深南法民三初字第941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商铺装修(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常兴广场一楼好地方美食城4号商铺)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2005)深南法执字第2713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马家龙工业区14栋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长和星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1、(2005)深南法执字第817、266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5%的股权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量线评估有限公司 2、(2004)深南法执字第4768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35万股法人股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00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309号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银天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12月期间的财务资料审计 评估公司:深圳市永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