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9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1、(2006)深南法执字第57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镇31区农贸市场住宅505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伟业世纪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06)深南法执字第2336—2341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云海天城世家C座34A、14B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策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3、(2005)深南法执字第3667号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官湖村鸿华印染公司所有的建筑物14幢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土地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1、(200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76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凌志”轿车壹辆(戌J63020)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广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01)深南法执字第1651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万泽医药连锁公司9.09%的股权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三、动产的拍卖 (2005)深南法执字第651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电器、家具一批 中签拍卖公司:深圳市华康顺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