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机构(该次摇珠无拍卖标的),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1、(2007)深南法执字第214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广博星海华庭小区车位使用权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浩土地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2、(2005)深南法执字第867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北路蓝漪花园7栋B号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中土地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2003)深南法执字第787号等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花果山大厦1栋A座204 海湾花园别墅D座1-2层 半岛花园A区4栋407、5栋3-403 新保辉大厦主楼15N、15D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城市策略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2006)深南法执字第3389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汽车一辆(粤BV1285)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