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9日上午10点,我院执行局在十四审判庭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本次摇珠无需评估的动产),现公示如下: 一、不动产的评估 (2007)深南法民一初字第885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鼎太风华社区一栋D-202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友达康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拍卖 1、(2006)深南法执字第4061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数控自动车床两台 2、(2007)深南法执字第1458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汽车两辆(车牌号:粤BX1503、粤BXF639) 3、(2007)深南法执字第2087—2092号案件 拍卖标的物:活动板房一个及办公设备一批 共同中签拍卖公司:深圳市国丰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