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1日上午10点,本院司法鉴定室在院部15楼摇珠办公室进行公开摇珠,选定了以下单位为本次处理财产的评估、拍卖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动产的拍卖 1、(2014)深南法执字第618-620号(恢11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办公设备一批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润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二、动产的评估 1、(2016)粤0305执103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奔驰轿车(车牌号粤B9SP22)一辆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银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01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266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二路与白石路交汇处御景东 方花园3号30C房产装修价值及财产损失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不动产的评估 1、(2016)粤0305执704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南山区南油龙城路龙城花园大厦龙珠阁3H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格衡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2、(2016)粤0305民初2022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路龙军花园12栋三单元18F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2015)深南法民一初字第140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深圳市青青观光农场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的餐厅等18套房产。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4、(2016)粤0305民初250号案件 评估标的物:广东省兴宁市宁新街道205国道城南侧的兴一广场(商业部分地下层)潮流前线A区、B区、C区预售房产共60套、兴一广场(商住楼)1栋1至-18层内商业用房 中签评估公司:深圳市广衡房地产和土地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