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5刑更8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3-20 09:28:12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5)粤0305刑更8


罪犯方德军199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81990******08汉族,因犯受贿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方德军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后方德军怀孕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320日至322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660840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二二十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