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5刑更21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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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9-04 15:58:51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5)粤0305刑更21


罪犯阳佳佳,女,199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4221994******04,汉族,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已生效。现阳佳佳以怀孕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94日至9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660825586608249,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二五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