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5)粤0305刑更22号 罪犯方德军,女,199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2381990******08,汉族,因犯受贿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已生效。现方德军以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9月5日至9月7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86608263)。 二○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