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5刑更13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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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14 15:25:23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6)粤0305刑更13


罪犯曹山松,男,197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8031972****0055,汉族,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曹山松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714日至202671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承办人:张庆荣,电话:0755-8660833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906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