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305刑更16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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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8-18 17:35:13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6)粤030516


罪犯刘雨,女,汉族,1989****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2113811989******24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宣判后,刘雨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罪犯刘雨以其处于哺乳期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818日至82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660826386608210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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