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公示 (2026)粤0305刑更20号 罪犯郭昱言,女,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02021997******23,汉族,因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现判决已生效。后郭昱言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6608236,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庭)。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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