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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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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12-18 14:49:55 打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征集公告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021号)《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深财购〔202131号)《深圳市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深财购〔202226号)等文件自主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导,现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选择3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的备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公布的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已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5122917:00前邮寄以下资料(须加盖公章)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1810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五)提供“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

(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七)供应商综合实力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团队专职人员配备、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在深评审场地、营业场所情况等情况)。

(八)近两年相关工作业绩资料,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经验,提供目录清单。

(九)自荐报名表(见附件)。

(十)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承诺函。

(十一)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服务方案内容。

(十二)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总体要求

(一)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标准以市财委“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为标准(详见深财购〔201827号)。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经常性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续期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内容不变。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全部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所有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院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我院将根据报名机构的资质、业绩、人员、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选择3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工0755-86608063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自荐报名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51218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