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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文华公司案件执行领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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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4-08 11:11:48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510545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3)粤03刑终1274号生效刑事裁定书,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左传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25823235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80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081309元,按约4.18%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更多功能-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2)。集资参与人申报的收款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1:深圳数字法庭涉众案件领款人身份信息采集操作手册.pdf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3:收款账户确认书.docx






责任编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